试用期

法律政策 · 考察期/互相看看

术语解释

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互相考察的期限。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较容易地解除合同,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就走。试用期长度有法律限制:合同1年以下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,1到3年不超过2个月,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不超过6个月。

怎么理解

双方互相考察的期限,有法定上限

在交互版里浏览「法律政策」的全部词条 →